渭南城区渭清公路是国道310和关中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城区和高新区的分界线,道路两侧为绿化带,是外地车辆穿越我市的重要通道,是外地客商和旅客了解渭南的重要窗口,为此,我市在渭清路花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进行了绿化和亮化工程,以提高我市的对外形象。然而,在此路段许多外地车辆遭到交警拦截检查和罚款,还有一辆流动测速摄像车一直“驻扎”在隐蔽处,不停地“递交”罚款单,外地客商和市民对此意见很大,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对外形象,为此,建议: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,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,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;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,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,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。 渭清路为国道,同方向为2条机动车道,虽然穿越城市,但其两侧为绿化带,不是居民集中区和商业繁华区,其主要功能为公路的作用,应按公路的标准设置限速,不应以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限速,参照外地情况,北京市市区许多道路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,包括长安大街也如此,兼顾两者的要求,建议将渭清路限速标准由现在的每小时50公里降低为每小时70公里。 2、鉴于西高速进出口附近道路设置复杂,交警要对外地车辆提高服务意识,帮助他们指引道路,对真正违章的车辆要以教育为主,不能以罚代管。 3、树立渭南交警新形象,将其作为渭南形象的代言人。在高速出入口附近设立“渭南交警服务岗”,为过往司机提供道路咨询、引路、提供茶水,为过往客商介绍渭南、宣传渭南。 4、取消流动测速摄像车,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。要相信绝大多数司机是遵守交通法的,他们也不会那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幸福开玩笑的。 5、参照外地的做法,对道路较宽,车流量小、周边居民少的同方向有多条道路特别是新修道路降低限速标准。